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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修訂《南京市旅遊條例》3月1日起實施 將建立不文明行為檔案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慶濱)今日(2月26日),南京市旅遊委員會宣布,新修訂的《南京市旅遊條例》將於2018年3月1日起實施。新《條例》新增“旅遊行業誠信檔案”和“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製度,將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在案,信息保存期限最高為五年,對納入不文明行為記錄的旅遊者,旅遊景區、旅行社可以拒絕為其提供旅遊服務。
南京市旅遊委介紹,新條例擴大了原條例的適用範圍,原條例側重於南京“從事旅遊經營與管理的單位和個人”,側重於行業監督管理。修訂後的條例,將旅遊規劃和促進、旅遊經營、旅遊安全、鄉村旅遊、旅遊監督管理等納入了適用範圍。
關於鄉村旅遊,新條例對體現南京近年來旅遊發展特色、現實中還存在諸多問題的鄉村旅遊相關內容進行了規定,專門增設了鄉村旅遊一章。
本次修訂較為受到關注的方麵是,條例明確了建立旅遊行業誠信製度,建立 “旅遊行業誠信檔案”和“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製度,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一旦形成,實行動態管理,並由旅遊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向社會公布。對納入不文明行為記錄的旅遊者,旅遊景區、旅行社可以拒絕為其提供旅遊服務。
針對非規定區域危險穿越行為,新條例明確旅遊者在此類活動中的避險義務,並規定因旅遊者違反避險義務發生救援費用的,旅遊者應當支付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責任編輯:張義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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