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学习资料与你分享
原標題:黑龍江:導遊違法違規最高罰30萬元 或移交司法機關
《導遊日常執業溫馨提示》發布 違法違規行為最高罰30萬元或移交司法機關
黑龍江日報2月26日訊 省旅遊委近日發布《導遊日常執業溫馨提示》,教育和引導導遊樹立“遊客為本,服務至誠”的理念,加強自律,自覺使用文明用語,切實為廣大遊客提供放心、舒心、安心的旅遊服務。
《提示》共12項內容,具體包括:從事導遊執業活動的人員,應當取得導遊人員資格證和導遊證;導遊的經常執業地區應當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旅行社(含旅行社 分社)或者注冊的旅遊行業組織所在地的省級行政區域一致;導遊為旅遊者提供服務應當接受旅行社委派,另有規定的除外;導遊在執業過程中應攜帶電子導遊證、 佩戴導遊身份標識,並開啟導遊執業相關應用軟件;導遊在執業過程中應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導遊擅自變更旅遊行程或拒絕履行旅遊合同的,由旅遊主管 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並責令停業整頓;導遊應全程使用文明規範用語,自覺做到“五不說”,並且不得強迫、變相強迫遊客購物或參加 另行付費項目;導遊向旅遊者兜售物品或購買旅遊者的物品,或者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遊者索要小費的,由旅遊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 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導遊證並予以公告,對委派該導遊人員的旅行社給予警告直至責令停業整頓;導遊安排旅遊者參觀 或者參與涉及色情、賭博、毒品等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的,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並處2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款;導遊向負責監督檢查的旅遊主管部門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的真實材料的,由縣級以上旅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 可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被處以罰款以上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導遊,將納入黑龍江省誠信旅遊建設“黑 名單”,通過旅遊委政務網、旅遊企業微信群等多種渠道進行公開;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如導遊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消費者購物或參加另行付費項目, 將犯罪線索及時通報和移交公安機關,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李晶琳)
來源:黑龍江日報⠀
相關新聞
雪鄉接連被曝宰客:
雪鄉又火了 女導遊稱九個月磨刀三個月宰羊(視頻)
雪鄉導遊推銷套票:到東北就是遭罪 得花錢買開心
視頻:雪鄉導遊強賣票 聲稱要麽錢受罪 要麽人受罪
網友曝雪鄉跟團遊黑幕 被威脅恐嚇罵祖宗死全家
事件調查:
雪鄉導遊車上強售套票 國家旅遊局責成立案調查
黑龍江雪鄉黑導遊被抓獲 曾對遊客進行謾罵毆打
哈爾濱嚴厲打擊旅遊市場欺行霸市等非法行為
媒體評論:
經濟觀察網:雪鄉這根旅遊黑社會化的標杆 該砍了
人民日報評雪鄉宰客:罰到他不敢宰客
新京報:雪鄉宰客何以卷土重來?
澎湃:重拳整治也攔不住霍霍大刀 雪鄉宰客這病不輕
責任編輯:張玉
"
最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