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北張家口“11ⷰ1”4死1傷頂板事故謊報瞞報,55名責任人被處理
新京報快訊(記者 趙凱迪)2017年11月1日8時許,張家口開灤蔚州地煤西澗溝礦業有限公司西澗溝礦發生一起頂板事故,致4死1傷。日前,河北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官網發布消息顯示,這是一起謊報瞞報的責任事故,包括事故煤礦法人代表等在內的55名相關責任人已被處理。
據河北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官網消息,2017年11月1日8時許,張家口開灤蔚州地煤西澗溝礦業有限公司西澗溝礦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335萬元。事故發生後,該礦謊報瞞報。經群眾舉報,蔚縣政府組織核查,12月7日,謊報瞞報事故被證實。
經河北省政府批準,2017年12月10日,由河北煤礦安監局牽頭,會同河北省安全監管局與張家口市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對這起事故進行了提級調查。
近日,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布《關於張家口開灤蔚州地煤西澗溝礦業有限公司西澗溝礦“11•01”謊報瞞報較大頂板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批複》顯示,上述事故是一起謊報瞞報的責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是,西澗溝礦副井在未批準的整合改造區域6組巷道1#作業點掘進作業時,由於頂板壓力大,巷道支護強度不夠,導致煤層頂板大麵積垮落,將施工人員埋壓致死。間接原因主要有,西澗溝礦非法違法組織生產,在未批準的整合改造區域長期非法組織生產;西澗溝礦投資人、實際控製人梁某某謊報瞞報事故,破壞現場、毀滅證據等。
據了解,事故發生後,梁某某采取私自組織救援、與家屬私下達成高額賠償協議、統一口徑等方式掩蓋事故真相;在事故救援結束後,向蔚州地煤公司謊報事故,隨後又改口為交通事故;在蔚縣政府組織事故核查時,謊稱沒有發生事故;事故調查組調查時,不反映事故真實情況。事故發生後,采取遣散礦工、銷毀技術資料、拆除設備、拉倒井架、封填井筒的手段,毀滅證據
此外,調查報告顯示,蔚州地煤公司、蔚州公司對西澗溝礦安全管理嚴重失職;開灤集團疏於管理,對蔚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指導不到位,上報事故不規範;蔚縣、陽眷鎮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管責任不落實。
調查報告顯示,西澗溝礦法人代表、投資人李某某,西澗溝礦投資人、實際控製人梁某某等19人已由司法機關采取措施;蔚州地煤公司派入西澗溝礦副礦長王某某,蔚州地煤公司經理周某某,陽眷鎮黨委書記辛某等36人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其他處理。
此外,事故調查組責成蔚縣政府向張家口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責成蔚州公司向開灤集團作出深刻檢查,責成開灤集團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另外,河北煤礦安全監察局張家口監察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對西澗溝礦處以行政罰款70萬元;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對西澗溝礦謊報瞞報事故違法行為處以行政罰款300萬元。
編輯:王中新 楊梓銘
責任編輯:張義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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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北张家口“11·01”4死1伤顶板事故谎报瞒报,55名责任人被处理
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凯迪)2017年11月1日8时许,张家口开滦蔚州地煤西涧沟矿业有限公司西涧沟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致4死1伤。日前,河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官网发布消息显示,这是一起谎报瞒报的责任事故,包括事故煤矿法人代表等在内的55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理。
据河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官网消息,2017年11月1日8时许,张家口开滦蔚州地煤西涧沟矿业有限公司西涧沟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35万元。事故发生后,该矿谎报瞒报。经群众举报,蔚县政府组织核查,12月7日,谎报瞒报事故被证实。
经河北省政府批准,2017年12月10日,由河北煤矿安监局牵头,会同河北省安全监管局与张家口市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这起事故进行了提级调查。
近日,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关于张家口开滦蔚州地煤西涧沟矿业有限公司西涧沟矿“11•01”谎报瞒报较大顶板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显示,上述事故是一起谎报瞒报的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是,西涧沟矿副井在未批准的整合改造区域6组巷道1#作业点掘进作业时,由于顶板压力大,巷道支护强度不够,导致煤层顶板大面积垮落,将施工人员埋压致死。间接原因主要有,西涧沟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在未批准的整合改造区域长期非法组织生产;西涧沟矿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梁某某谎报瞒报事故,破坏现场、毁灭证据等。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梁某某采取私自组织救援、与家属私下达成高额赔偿协议、统一口径等方式掩盖事故真相;在事故救援结束后,向蔚州地煤公司谎报事故,随后又改口为交通事故;在蔚县政府组织事故核查时,谎称没有发生事故;事故调查组调查时,不反映事故真实情况。事故发生后,采取遣散矿工、销毁技术资料、拆除设备、拉倒井架、封填井筒的手段,毁灭证据
此外,调查报告显示,蔚州地煤公司、蔚州公司对西涧沟矿安全管理严重失职;开滦集团疏于管理,对蔚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上报事故不规范;蔚县、阳眷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
调查报告显示,西涧沟矿法人代表、投资人李某某,西涧沟矿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梁某某等19人已由司法机关采取措施;蔚州地煤公司派入西涧沟矿副矿长王某某,蔚州地煤公司经理周某某,阳眷镇党委书记辛某等36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
此外,事故调查组责成蔚县政府向张家口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蔚州公司向开滦集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开滦集团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另外,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张家口监察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西涧沟矿处以行政罚款70万元;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西涧沟矿谎报瞒报事故违法行为处以行政罚款300万元。
编辑:王中新 杨梓铭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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